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38号)和《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十堰市专用车发展专项综合评价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初审推荐、专家综合评价、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市级专用车发展专项拟支持企业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办。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1日
联系电话:8111779
电子邮箱:syqcb8111770@163.com
附件:2021年度市级专用车发展专项拟支持企业名单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