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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及工作机制

2019-12-03 15:18: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7〕102号)工作要求,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目前推进落实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修订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按照《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州政府要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和“一个企业、一套方案、一本工作台账”的要求,修订完善本地工作方案,细化《**市(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划定路线图,做到工作目标、建设内容、承接园区、投资规模、资金保障、完成时限、推进措施、职工安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十落实”。2018年3月底前,各市州政府将修改完善的《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报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任务清单管理台账。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各市州政府任务清单,编制形成《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清单》,以此作为各市州政府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检查督办、考核交账和销号备案的依据。各市州政府负责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清单任务的推进落实,按照“一个企业、一套方案、一本工作台账”要求,建立每一项清单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资料管理台账。资料管理台账包括批复文件、会议纪要、政策文件、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督办情况、工作报道、现场照片等所有与搬迁改造任务相关的工作资料。

  (三)全面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各市(州)政府对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主责,要按照本地《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的工作目标、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要求,全面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搬迁改造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建立定期报送和检查督办工作机制

  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工作推进情况“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和交账销号工作机制,要求各市州政府工作进度细化到月,按月报送、按月交账。

  (一)每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市州政府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并认真填报《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表》。每年元月20日前,将上年度本地搬迁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二)规范交账销号程序。各市州政府对照本地任务清单,对已完成搬迁改造任务清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负责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及时收集整理资料管理台账,形成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并将推进落实、工作成效和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交账销号申请,并将资料管理台账、验收报告及总结报告报送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督办检查。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市州搬迁改造推进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跟踪督办,每年组织对各市州搬迁改造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市州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适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中期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四)及时编报工作信息。各市州要及时总结搬迁改造工作中典型经验,每月向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编报不少于1篇搬迁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动态信息。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推广各市州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不定期编发搬迁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动态信息。

  附表:1、市(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搬迁类)任务清单

  2、市(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关闭类)任务清单

  3、市(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转产类)任务清单

  4、市(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表

  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搬迁改造工作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附件:     附表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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