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1〕39号)、《支持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装备〔2021〕122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我市2021年11月15日前符合要求的车辆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柳林路15号)
机关纪委:0719-8698582
汽车产业办:0719-8111770
邮箱:syqcb811177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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