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减少收费事项,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鄂经信减负〔2021〕74号)和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现对《十堰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行调整,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收取涉企保证金的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及时将保证金收取、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创新管理方式,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确需收取的,允许企业在符合行业(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替代保证金(行业特殊规定除外),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二、组织开展专项清理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涉企保证金专项清理,加快对取消事项保证金、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保证金的清退返还,做到应返尽返,应退尽退,应退快退。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自设项目、超标准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退)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将清理情况纳入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内容,对市直部门、县(市、区)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做好公示宣传工作
新版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及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门户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清单查询、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等形式帮助企业了解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进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附件:《十堰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堰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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