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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堰市2021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21 09:55:05 来源:

张湾区、茅箭区、郧阳区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单位,驻市高校:

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主三大五新”现代产业体系人才发展需要,计划引进各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人才300名左右,为十堰打造“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申报主体

1、市直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需求,由所属主管部门汇总初审后报市人社局。

2、驻市高校的人才引进需求,由高校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

3、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捆绑式”引进人才需求,由市招商服务中心向市人社局申报。

4、民营企业的人才引进需求,由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市人社局。

驻市企业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纳税地点在主城区范围内(张湾区、茅箭区、开发区、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郧阳园区)。

三、相关条件

引进的各类人才应符合《“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中:

1、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重点引进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科技创新岗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2、驻市高校和重点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驻市企业引进的人才,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或创新创业成效得到业内公认。

4、对属于《“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第一层次人才或具有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的优秀人才及团队,可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的方式引进。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发展规划,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本单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状况,结合实际做好人才需求摸底和计划申报。

2、请各区结合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做好围绕主导产业升级的骨干支柱企业、围绕新兴产业培育的重点帮扶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以及上市潜力企业等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的摸底和计划申报工作。

3、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要根据岗位科学设定招聘条件,与单位性质、岗位特点密切相关,不得设定违反招聘政策的歧视性条件和与招聘无关的限制性条件,以及违反公平公正的其它条件。专业条件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设置。

4、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经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初审后,于3月19日前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5、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须有空缺编制,其用编计划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报市委编办集中办理。

6、人才引进需求经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十堰市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并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斌

联系电话:0719-8116397

邮箱:43978626@qq.com

附件:十堰市2021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报汇总表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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