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1号)、《省经信厅关于做好湖北省乘用车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装备函〔2020〕203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局组织开展乘用车购置财政补贴工作,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2021年1月份符合申请乘用车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车辆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柳林路15号)
机关纪委:0719-8698582
汽车产业办:0719-8111770
邮箱:syqcb811177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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