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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 “湖北精品”培育行动的通知

2024-07-11 10:33:44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

“湖北精品”培育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六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标准引领,围绕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优化质量品牌提升服务,每年培育、认定100个(项)以上“湖北精品”,引导全省经营主体提升产品、服务质量,进一步塑造“湖北精品”高端质量品牌形象,增强区域质量品牌竞争力,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品牌强省。

二、重点任务

(一)组建“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发改、经信、农业、商务、文旅、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组建“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按照《办法》赋予的职责、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适时召开认定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湖北精品”培育认定相关工作。

(二)组织“湖北精品”培育申报。每年适时启动“湖北精品”培育申报。围绕全省产业发展实际,坚持经营主体自愿原则,以全省支柱产业、突破性发展的优势产业、新兴特色产业等为重点,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引导更多符合“湖北精品”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参与培育行动,进一步扩充“湖北精品”培育库,推动梯次培育、持续提升。第二届“湖北精品”培育行动将于2024年7月上旬启动。

(三)举办“湖北精品”培育培训。面向申报“湖北精品”培育的经营主体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举办专题培训活动,解读“湖北精品”认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讲解“湖北精品”培育、申报、认定程序,指导相关人员了解“湖北精品”认定原则、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等。2024年培训拟于7月下旬举办。

(四)完善“湖北精品”标准体系。根据《“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办法》,推动入库经营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实施对标国际先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将通过评价的标准纳入“湖北精品”标准体系。第二届“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拟于今年7-9月完成。

(五)开展“湖北精品”认定活动。根据《办法》,组织开展“湖北精品”认定活动。由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认定委员会秘书处按要求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专家评审、质量检测或评价等工作,形成综合认定报告,提出“湖北精品”建议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经认定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湖北精品”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告。第二届“湖北精品”认定拟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湖北精品”质量品牌宣传。举办第二届“湖北精品”发布活动,广泛开展“湖北精品”宣传,通过国家及省内主流媒体宣传“湖北精品”认定工作政策,质量品牌提升典型经验、标杆示范案例,指导经营主体通过“湖北精品”新媒体宣传号(微博、抖音、快手)讲好“湖北精品”故事,深入挖掘“湖北精品”个性化优势、塑造“湖北精品”质量品牌形象,提升“湖北精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湖北精品”认定工作是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和力量,把培育“湖北精品”作为增强湖北质量品牌竞争力,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加大对“湖北精品”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广泛动员围绕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发展,针对本地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有效开展动员工作。充分考量产业成熟程度、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等因素,推动经营主体申报入库培育。第二届“湖北精品”培育申报入库名单请于7月15日前报认定委员会秘书处(第二届“湖北精品”培育入库申报说明详见附件)。

(三)开展帮扶。加大对入库经营主体的质量技术帮扶力度,组建专家团队一对一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第三方机构,针对性开展对标达标和质量提升活动,帮助入库主体梳理产品和服务执行标准,与现行国际标准、国内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比对,研制一批先进标准。

(四)严格管理。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严格遴选能够代表湖北质量水平的产品和服务。严格遵照时间进度做好组织、辅导及申报等工作,杜绝漏报、迟报等拖延工作进度的情况。严格落实“湖北精品”动态管理制度,对日常监管中发现获认定“湖北精品”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产品和服务不达标等问题,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和上报。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王运明;电话:027-88701902。

认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李睿琪;电话:027-88214426;

邮箱:hbsqizls@163.com。

 

附件:关于第二届“湖北精品”培育库入库申报的说明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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