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6月1日
原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上一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下一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指导单位: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十堰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十堰市市府路1号万象国际五楼 联系电话:0719-8666042
鄂ICP备19012315号-2
技术支持:十堰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