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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10月,十堰市已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62亿元

2022-12-05 17:16:16 来源:

记者12月1日从十堰市民政局获悉,十堰多措施织牢兜底保障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全市1-10月已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62亿元,切实兜牢了全市21.73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十堰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政策标准,及时兑现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每月10日前将低保金、供养金发放到位,确保救助资金到户到人,同时,做到急难型临时救助金在第一时间发放到位,支出型临时救助金在审批完成后迅速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市1-10月已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62亿元,切实兜牢了全市21.73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全市民政部门深化“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户户走到”“六访六送”关爱活动,即:传统节日必访、送温暖;恶劣天气必访、送急需;生病住院必访、送慰问;寿辰生日必访、送祝福;遭遇特殊困难必访、送帮扶;重大节庆必访、送政策,有效应对疫情和低温雨雪极端天气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困难,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截至目前,全市8216名基层干部、志愿者,走访排查民政服务对象13.17万人,帮扶解决困难问题3825个,解决帮扶资金443.85万元。

全市民政部门关心关注群众生活,及时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按照当月补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当月基本生活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目前,全市已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19.8万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6047.81万元。

疫情发生以来,物价阶段性上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一定的影响,为切实保障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生活,市民政局迅速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针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边缘人口等保障对象,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已为20万名困难群众,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800万元。

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提高重点对象补助水平。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市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提高“四类”重点对象保障水平的通知》,对享受低保政策的高龄、儿童、重病、重残“四类”重点对象,经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当年本地月低保标准的20%增发补助金。截至目前,全市已为3.18万名城乡低保“四类”重点对象,累计增发补助金2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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